最新文章

热门文章

关于2013年放暑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

时间: 2013/07/03   作者: 管理员   点击:

各院、部、处、馆,后勤服务集团:

      学校定于2013年7月8日至8月30日放暑假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 1.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。教务处、各学院要组织好期末考试及阅卷工作,考试完毕一周内任课教师务必将考试成绩录入系统或上报,学工部要组织各学院将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的考试成绩、奖惩、综合表现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家长。教务处、研究生处和各学院要将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到人,督促任课教师备好课,并提前一周返校。教务处和研究生处要提前做好教材采购、发放和下学期排课工作。

     2.做好后勤保障工作。后勤部门要确保暑期校园环境卫生;资产处、后勤基建处和后勤服务集团要认真做好教室、宿舍、桌椅、灯具和各项后勤服务设施的维修、改造工作;假期中要确保一个学生食堂能正常就餐。

     3.积极组织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。校团委、研究生处及各院、部、处要根据我校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拟定的调研项目,认真组织好暑期大学生“三下乡”等社会实践活动,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生产劳动,开展社会调查、科技推广,锻炼和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。

     4.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目前面临期末考试、新生录取、暑期放假等实际情况,并结合前期的安全检查通报的情况,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,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保卫部门要坚持昼夜巡逻和出警,及时查处各种隐患,严防偷盗、火灾等事故发生。子弟中小学、幼儿园要自行安排1~2人负责本单位的昼夜值班守护工作。已长期安排了门卫或守护人员的部位,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和监督。各单位要选拔政治思想好、责任心强、工作认真的学生守校,守校学生名单务必于7月5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,守校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去年的标准和开支渠道执行。保卫处负责,学工部和研究生处配合,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,安排好他们的生活,严禁下河、下塘游泳,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。在学生离校前,各单位要进行安全教育,增强防范意识,提高自卫能力;严格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德,严禁参与“法轮功”等违法乱纪活动,防止治安、消防及交通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,加强化学危险品的管理,做好居民安全防范教育工作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假期报警电话:84618110、84618113。

     5.认真做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。招生就业指导处和有关学院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,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,完成好招生任务;纪委监察处要加强监督,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,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。

     6.做好暑假值班工作。各单位须于7月5日前将值班安排分送校长办公室和校保卫处。要保证有单位领导带队值班。暑假值班时间:上午8:30~11:30,下午3:00~5:30。

     7.合理安排好职工休假。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,合理安排好各类人员轮休。要严格外出旅游、考察纪律,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九项规定和学校党委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》(湘农发〔2013〕4号)等文件精神,严格遵守《关于规范外出参加学习考察、培训和研讨会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湘农大通〔2013〕52号)文件中的规定,一律不得用公款组织本单位职工外出旅游。严禁以学习考察、培训、研讨会等名义,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出国(境)。经批准外出参加研讨会议、培训和学习考察等活动,费用应从严控制,费用报销按照《湖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湘农大〔2012〕24号)有关规定执行,并不得报销旅游考察费。未经审批同意,外出参加会议、培训和学习考察等活动,所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。

     8.2010~2012级学生于8月31日~9月1日报到注册。9月2日正式上课。处级干部须在8月29日~30日到组织部报到,学校将于8月31日上午8:30在大礼堂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,各单位、各学院务必组织好教职工准时参加。新生入校时间待学校确定后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  特此通知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三年七月二日

点击下载文件: